实验室硕士答辩流程及时间节点

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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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硕士论文开题

硕士学位申请人须至少提半年开题,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上半年申请硕士答辩,须在前一年11月底前完成开题;下半年答辩,须在当年5月底前完成开题)

参加开题的教师,包括导师在内,不得少于3人。开题结束后填写纸质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并在研究生系统中提交开题报告。纸质版《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须在12月15日前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2019年起,硕士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时间在每年4月15日-4月20日、10月15日-10月20日请在此之前到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须准备以下材料:发表的硕士资格论文原件或检索报告、定稿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成绩单、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填写至第3页论文评阅人处、《论文中期考核表》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毕业申请,导师审核通过。

学位论文要求字数在3万字以上,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10486--619--博/硕论文--学号--姓名。

注意:毕业硕士生,须在3月15日、9月15月前将毕业论文初稿交导师一审提出修改意见,并填写《论文中期考核表》,3月20日、9月20日前交214办公室。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资格审查的同时要求论文的重复率控制在15%以内,每人仅一次检测机会。

四、硕士预答辩

资格审查完成后论文送审前,导师组织本组毕业硕士生预答辩,各预答辩小组一般由3—5名教授或副教授及以上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生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方可继续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五、论文送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要求在4月19日-5月20日、10月20-11月20日完成,评阅人由实验室统一指定,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寄给评阅人,论文评阅人一般为两位具备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一人。由答辩秘书将学位论文传递给论文评阅人,为了保证评阅人客观公正的评阅,评阅意见应采用密封传递的形式。

送审结果返回后,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完成“论文评阅申请提交及审核”(提交评阅申请、导师录入评阅结果)。

六、答辩

1.答辩信息审核与公示

答辩前,学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提交“答辩申请”。

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地点,题目,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24小时须将以上信息填写至学位申请书第三页相应位置,由答辩秘书提交教学秘书审核通过后,在实验室二楼大厅电子屏公示。

实验室要求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至少有一位校外专家)。主席必须是教授,委员是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专家。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可以参加其研究生的论文答辩,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的答辩委员会委员含论文评阅人最多1人。

2.硕士学位答辩

答辩需在6月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实验室内举行;若有特殊情况,需在异地组织答辩,必须事先经研究生院学位工作处批准。同一专业的硕士生安排在同一天答辩时,不应超过6人。

答辩结束后,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里填写论文答辩表决结果。答辩表决结果录入完毕并后,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完成“学位申请”提交。

七、提交学位档案

答辩工作结束后,需在实验室学位评定分委会召开前提交学位档案材料到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包括以下材料:

硕士

1、卷内目录一份

2、硕士学位申请表一本(胶装)

3、成绩单一式二份(由实验室统一办理,一份办理学位档案,一份办理人事档案)

4、开题报告一份(胶装)

5、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一式二份,毕业登记表仅填写至导师信息。组织鉴定由班委拟定初稿。

6、学位论文1本(将两份论文使用授权书夹在里面)

7、专业学位硕士提交专业实践手册一份(胶装)、研究生论文工作中期考核表

八、其它说明

硕士学位申请人不得用“涉密资料”撰写学位论文。若指导教师的涉密项目需要,硕士学位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半年(180天)办理涉密审批备案手续。

九、评阅费、答辩费报销说明

(一)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费酬金开支标准:

论文评阅人数2人,200元/人;

答辩委员会成员5人,200元/人;

答辩委员会秘书1人,70元/人。

校内人员酬金纳入年度绩效统一归口管理,学校在现有核定机制上根据人数和标准据实核增,并由培养单位年底统筹安排;校外人员酬金由培养单位适时发放,从培养单位事业费中列支。各培养单位在支付酬金时,应严格按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评阅费、答辩费报账事宜统一由答辩秘书准备,流程如下:

1、校外专家论文送审时附上《武汉大学校外老师论文评阅费列表》,请评阅老师提供信息,并签字。答辩秘书取回评阅同时取回评阅费列表,答辩完后统一报账时作为附件交财务。

2、确定答辩委员后,答辩秘书收集校外答编委员银行卡号、开户行等信息提供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在答辩前填写《武汉大学硕士论文评阅、答辩酬金申请表》答辩结束后请答辩委员签字。

3、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填写《硕士答辩、评阅酬金一览表》并打印交214李老师,网上填报财务报销系统打印系统生成报销单以及《武汉大学硕士论文评阅、答辩酬金申请表》(附上评阅老师填写的评阅费列表),一并交财务负责老师签字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