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实验室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秦后国、副书记张婧和副主任蔡列飞进行了导学或分享学习体会。
秦后国认真解读了《条例》分则的第一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及其处”。他解释,政治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言论方面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即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基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得有不一致的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他以案说法详细解读《条例》第49条至第76条各类违反政治治纪律的行为及其处分。他强调,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是维护党的政治路线、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的纪律,是保证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党的高度团结统一的纪律。
张婧分享了学习的一篇文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实质要义》(马克思主义学院,李斌雄教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全面性,其实质是通过规范党纪处分工作,对违纪行为及时进行违纪责任追究,使党纪处分工作在党内法规制度轨道上运行。把握和运用好《条例》是将党纪处分理论转化为具体工作实践的必由之路,不同的行为主体在知纪、守纪、执纪、督纪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也不相同。落实执纪主体责任的党委、广大领导干部和全体普通党员应根据自身的角色定位,从不同的角度来学习和把握《条例》的实质和要义。
蔡列飞指出,《条例》是党内法规的表现形式之一,是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违规行为而作出的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党内法规。人人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学习《条例》,增强法纪意识,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5月21日,实验室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赴武汉革命博物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参观中共五大会址暨陈潭秋烈士早期革命活动旧址纪念馆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1927年4月27日至5月9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纪律检查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即中纪委的前身在此诞生。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展从全党全国的角度,全面系统地梳理了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历史。近3000平方米展厅面积,405件文物资料,700多幅珍贵高清历史照片,全面呈现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纪律建设工作走过的光辉历程。通过此次参观,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如何在不断的实践中坚持和完善党的纪律建设,如何在各种困难和挑战中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如何以党的坚强领导和严明纪律保证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