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通尹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3-2024学年金通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测绘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卫星定位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全日制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普通类优秀研究生和本科生,其中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评选对象暂定为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遵守校规。
2.孝顺父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谨慎。
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生当年成绩、研究生已修成绩平均分在75分以上。
4.自强不息,积极克服学习生活中各种困难有突出表现者;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行善举,扬正气,在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等方面有优异表现者。学生在人文、艺术素养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上述1—3条为必备条件,4条为优选条件。
三、奖励标准及名额
8名学生,奖金5000元/人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有意向申请金通尹奖学金且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金通尹奖学金申请表》,提交申请表及检索证明、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至所在学院(系、实验室、中心)负责奖学金评审老师处,所有论文、奖项等成果时限需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其中论文需见刊,提供检索证明,要求研究生是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武汉大学须为第一单位。
2.学院评审
各学院(系、实验室、中心)根据金通尹奖学金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按排序确定1-2名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系、实验室、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3.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各学院(系、实验室、中心)将公示通过的金通尹奖学金申请表及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纸质版于2025年1月8日前提交至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318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0034105@whu.edu.cn,由金通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公示3个工作日。
五、颁奖表彰
举行金通尹奖学金颁奖仪式,获奖者分享个人成长心得。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27-68778438
金通尹奖学金基金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