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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机房安全卫生环境检查整治通知

2019-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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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落实2019年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将实验室机房安全检查及整改方案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体师生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依照教育部和武汉大学对于科研实验室安全要求的相关文件,做好机房、办公室安全的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二、时间安排

自行整改:7月4日-7月9日

实验室检查整改:7月10日-7月12日

学校排查落实:7月19日

总结汇报:7月20日-30日

三、检查范围

实验室学生机房、教师办公室、公共会议室等

四、相关要求

  1. 卫生要求:办公室、机房等干净整洁,无杂物;电脑桌上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无灰尘、无垃圾、无零食、无空快递袋(盒)、无过多大件个人物品(3件以内),桌下只摆放电脑主机和矮柜;机房不放置留存食物;公共位置无杂物堆放;任何物品不能堵塞通道(包括检修通道)。

  2. 用电安全要求:插线板接入电器的总功率应控制在500W以内,超过功率需汇报并获得批准(参考功率:普通台式机按200W计算,普通笔记本电脑100W,特殊配置请查设备标识);检查插线板是否有损破或电线裸露,如有损破,请联系实验室设备管理办公室安排更换;充电器等在无人状态下,不能长期通电。

五、处置措施

  1. 在校师生7月4日-9日自行按照要求整改办公室、机房,未在校师生可委托在校师生代为整改;

  2. 7月10日-12日,实验室将组织各办公室人员、学生班主任检查学生机房、教师办公室。机位及附近的杂乱物品,如未及时清理,实验室将代为收集保管物品至9月初新生开学,在此期间可认领物品。9月初新生开学后,仍无人认领的物品,将被丢弃。

  3. 公共区域由实验室统一安排人员清理,请提前将尚需使用的公私物品整理移走,否则视同无主物处理。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