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组织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我室将于9月21-25日对2016级硕士生实行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级硕士研究生(含遴选为“1+4”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学术学位、专业学位)。
二、考核标准及结果
1.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已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环节要求,课程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2.硕博连读:通过硕博连读研究生中期资格考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实验室2018年博士招生总指标以及导师招生指标范围内选拔。
3.退学:未能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考核不合格者,不适宜继续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者。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开题情况及发表文章等。
具体考核要求:
1.2016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2+3”):所修学位课成绩B-以上(含B-),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能力、发表文章情况(含录用或已成文)进行考核,由接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并经考核小组推荐提前攻博。原则上硕、博专业应在同一一级学科下,跨一级学科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须参加2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考核,且成绩合格。
2. 申请“2+3”提前攻博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425分以上)、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全英文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一篇本专业论文和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60分,或雅思成绩6分,或GRE成绩200分,或TOFEL成绩 90分。
3. 对于“1+4”硕博连读生,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硕博连读”管理办法》的要求,采取“1+4”硕博连读资格考核形式考核,包括基础理论综合考试(笔试)、专业知识和能力测试(面试)。要求所修学位课成绩 B-以上(含B-),对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能力、发表文章情况(含录用或已成文)、进行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正式转博。
4.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对已有学分、发表文章(含录用或已成文)进行考核,根据《武汉大学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提出分流意见。
5.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对已有学分、发表文章(含录用或已成文)、论文选题、实践工作及第二指导教师情况进行考核,根据《武汉大学中期考核管理规定》,提出分流意见。
6.学位课成绩为D的研究生,必须由个人提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经考核小组同意方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不合格成绩必须重修,合格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考核方式及程序
1.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由各研究室成立包括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内的4~5名有关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研究室研究生的考核工作,中期分流考核将于9月18-20日期间举行。
2.申请“2+3”硕博连读及“1+4”转博同学,实验室将组织4-5名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考核小组,于9月22日进行考核,汇报时间为10-15分钟(需进行多媒体演示),“1+4”转博笔试具体时间待定。
3.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分流意见的建议。
4.实验室确定分流意见并上报研究生院。
五、说明
1.考核合格,继续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2.确定为硕博连读生的,如已完成所有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达到硕士培养方案中授予学位要求的,可自愿申请与本届硕士生同时申请参加硕士论文答辩并取得硕士学位。
3.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按退学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4. 2016级”2+3”和”1+4”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应为2018年上岗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并在2018年度相应核减博士招生名额。如2017年未能在该专业招生,名下的硕博连读生可推荐给同专业其他博士生指导教师。
六、其他
2017级硕士研究生以研究室为单位组织中期考核,考核结果于2017年9月22日前报实验室研究生办公室。实验室于2016年9月25日前将分流结果(“1+4”、“2+3” 硕博连读生名单)进行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
2017年9月8日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