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实验室考核专家组集体审核评议,确定博士考核候选人范围,结合考核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确定候选人
实验室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入学申请、研究计划、学位学历证明,科研成果等),并参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免试),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共46人)请参见附件。
请候选人于4月25日17:00前,主动与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27-68778525),电话确认参加综合考核。实验室不发放综合考核通知书、准考证,考生不按时报到、参加综合考核,视为自动放弃候选人资格。
如对该名单有异议,请在一周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实验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78525 邮箱:00009729@whu.edu.cn
联系人:关老师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7—68754920 邮箱:wdyzjc@whu.edu.cn
二、现场确认
1、时间:4月26号下午、4月27日上午
2、地点:研究生院3楼大厅
3、流程:(1)验证→(2)交验《武汉大学2017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3)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报考院系参加综合考核。
4、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招生单位综合考核与录取。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须向实验室交验本人身份证与《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已加盖“证件已验”章)、无法出具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实验室在综合考核期间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要求考生出具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综合考核资格。
三、综合考核安排
1、资格审查: 4月27日上午9:00-11:30
2、笔试科目复试: 4月27日下午
3、综合面试、心理考察: 4月28日全天
地点: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具体考场安排见4月27日实验室大厅公告
注:(1)完成研究生院现场确认后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实验室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考核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费用:按学校规定综合考核收费180元。
四、实验室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1、专业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考核内容包括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
2、综合面试。主要考察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同时结合英语口语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考生必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PPT.)(时间8-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候选人的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以及心理素质。
考核测试过程将做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五、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70%的比例确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四、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综合考核阶段由校医院对参加考核考生(含硕博连读、直博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时间:4月28日下午,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校医院。
2017年博士考核候选人名单公示版.xlsx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