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室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考虑现有政策,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更新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细则相关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
1. 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录取质量。
2. 成立若干综合考核小组。每个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名。
二、招生计划
招生指标数:学术博士简章计划指标共55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简章计划指标共14个(其中非全日制2个),已招收2023级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共30人。本次考核实际可用学术博士计划指标26个,工程博士计划指标13个(其中非全日制2个),另有专项计划指标11个(学术博士计划指标6个、工程博士计划指标5个)。
三、候选人名单
前期,根据《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细则》,实验室组织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学历背景、专业背景、英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和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集体审核评议。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详见附件1)。
如对该名单有异议,请于4月11日-4月13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名、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四、资格审查
(一)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18:00。
(二)形式:实验室将通过短信或QQ向候选人发送“问卷星”链接,候选人通过链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三)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的大头照;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本人手持身份证正面的大头照。
2、1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电子版,须个人签名后扫描);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实验室将在中国留学网上查验,验证结果界面将打印留存,并于拟录取审核时提交研究生院;
4、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
5、1份个人简历(不超过两面纸);
6、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五、 综合考核
(一) 时间与考核方式
1、综合考核方式为现场笔试及面试。
2、笔试时间为4月16日16:30-17:30。
3、面试时间为4月17日。
(二) 考核内容
笔试考核内容为学术写作。
面试中,考生需准备10分钟汇报PPT,内容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报告;候选人汇报后,由考核小组专家进行提问,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四个单项:1)英语口语测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外语应用能力;2)科研基础,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3)研究能力,主要考察候选人的研究成果、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等;4)研究设想,主要考察候选人对博士阶段拟开展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构想和展望等。
(三) 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单项及总评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写作(笔试)*20%+英语口语*10%+科研基础*20%+研究能力*30%+研究设想*20%;
分别根据学术博士和工程博士可用计划指标数量,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存在两个及以上单项考核不合格,或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六、其他
其他内容与《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一致。
七、信息公开与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实验室将在网站公布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78525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邮箱:hejinglin@whu.edu.cn
联系人:何老师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7-68754920
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1-2023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更新).xlsx
附件2-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