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科研仪器分散采购管理,规范分散采购程序,按照《武汉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武大采购字[2014]1号)、《武汉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武大采购字【2016】2号)的规定,依据《武汉大学科研仪器设备分散采购操作规程》,经实验室党政联席会同意,现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规定集中采购的项目之外的,批量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下科研仪器设备项目、批量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及以下科研数据、实验耗材项目,采购备案流程予以实施细则说明。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请实验室工作人员严格依据本实施细则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设备购置论证、采购、议价工作。
实施细则见下: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散采购细则-正式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