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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创新二等奖评奖细则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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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研究,培养科学精神,启发创新思维,产出原创性、高水平、代表性科研成果,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武大研字【2021】22号、3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选细则。

一、 参评对象

(一)评选对象为在籍和毕业2年内的研究生。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同意后可以推荐参评,本校在职教职工与本校进站博士后入职以后成果不在参评范围内。

(二)品学兼优,创新能力突出,无违法行为。

二、 奖励等级、额度与名额

二等奖:奖励1.5万元,根据学校分配给实验室的学术创新二等奖名额,按照研究领域等综合因素名额分配如下:

 

研究领域

指标分配

总名额

智能遥感

5-6

16个

无人自主测绘

5-6

时空智能服务

5-6

备注:

研究领域一:全域智能遥感 

面向全域多要素遥感快、准、灵监测的重大需求,突破全球遥感米级精度无地面控制定位 与制图技术瓶颈,研究多模态遥感数据的全天时、全天候信息提取理论与应用方法,构建面向 可持续发展的空天地一体化遥感监测体系,引领遥感卫星数据高精度智能处理技术发展。

研究领域二:无人自主测绘

面向困难环境实时自主测图重大需求,构建无人自主测绘理论体系,突破物理场探测、定 位制图、导航规划、决策控制全链条关键技术,研制环境智能适应的无人自主测绘新装备,实 现地球困难区域、太阳系天体三维实时感知与认知。

研究领域三:时空智能服务 

面向全域态势感知的重大需求,构建时空智能服务理论和方法体系,发展多模态时空智能 分析大模型,突破面向行业和领域需求的数字孪生技术,目标重建与理解,开发算力-数据算法-知识深度耦合的时空智能分析系统,提升时空数据的价值密度和服务能力。

三、 申报条件

二等奖旨在奖励在学术创新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并对推动学科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出色研究生,申报者参评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学术论文。

1)SCI二区TOP期刊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计算机协会最新版A类会议=SCI二区TOP期刊)

2)SCI二区期刊收录论文2篇及以上

2.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主要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产生一定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3.其他类型科研成果。能代表所在学部较高水平,包括

1)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二等奖(前七)、三等奖(前五);

2)国内外举办的主要国际学术会议学生论文奖(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参考实验室每年会议资助列表中A类会议以及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类会议、省部级重要报纸理论版文章、学校认定的主要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报送国家部委、省委办公厅,获省部级领导明确批示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咨询报告等。

四、 参评成果认定要求

(一)参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科研奖项、授权发明专利、咨询报告、学术专著等。

(二)参评成果发表时间(正式见刊)评选上一年度 9 月 1 日至评审年度 8 月 31 日。

(三)参评成果要求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参评学术论文要求以“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申请人为参评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其中学术论文、发明专利作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其它均视为无效

(五)共同作者的参评成果要求与(三)等同,参评成果原则上按申请人在成果中所作出的贡献计算,若无特殊注明,则以平均形式计算。

(六)其他认定说明

1.原则上所有参评的学术论文收录有关情况均要求提供图书馆检索报告;已正式见刊(最终见刊)但暂未被数据库收录的论文,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期刊收录证明,同时提供学院审核盖章的期刊首页、目录页及文章全文的复印件。

2.所有参评的学术论文统一以当年中国科学院升级版界定成果等级,所参评的学术论文若为预警期刊论文,则视为无效成果。

3. 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奖,原则上重要国家学术会议以实验室资助列表A类会议以及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界定成果等级。

https://www.ccf.org.cn/c/2019-04-25/663625.shtml

(六)本学术创新奖成果不得在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的申报中重复使用。

五、 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2023年10月24日—11月3日)。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填写《2023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需涵盖申请表中学术论文的所有详细情况;SCI检索应提供中国科学院基础版分区)、论文全文复印件、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研究生导师审核后,连同相关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二)评审小组。实验室专家及研究生代表共同组成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原则上不少于7人。

(三)组织评审。

1.预评审。实验室评审小组对各自研究领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排序确定进入答辩环节名单。

2.现场答辩,进入答辩环节申请者需准备5分钟成果PPT汇报。实验室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审专家进行打分排序推荐,推荐名单连同所有申报成果在实验室范围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复审,最终获奖研究生院审核公示为准(请加QQ群778079725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四)二等奖原则上在满足基本条件且不超过分配名额的前提下严格评审推荐。

六、 其他事项说明

(一)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存在造假、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以及参评成果重复使用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出,立即撤销奖励,责令退回奖金,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如有其它重大科研成果,需经实验室认定。

(三)所有最终获奖名单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最终公示为准。

(四)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武大研字【2021】22号)执行。

(五)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实验室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申请表.xlsx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