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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2020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结果公示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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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学位〔2020〕1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关于学科综合考试的有关要求,近期实验室组织开展了2020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博士综合考试成绩

公示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4日-12月28日,凡对上述考核结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27-68778525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