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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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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0年工程硕士第二阶段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室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10年考生GCT 总分不低于186,单科分不低于20。

09年考生GCT 总分不低于180,单科分不低于20,且有学位。

二、资格审查

凡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我室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应准备的材料:

1、《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该资格审查表须由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10年、09年考生均需提供当年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一份。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010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份

(登陆http://www.gs.whu.edu.cn/ziye/recruit/zaizhyjs.htm下载)。

此外09年已被报考学校录取但退学考生还需提供个人申请及被录取学校研招办开具的退学证明。

4、个人简历和工作简历打印件一份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基础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

2、专业综合测试:面试时间为20分钟,含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时间安排

2010年12月21- 22日 广州考生复试

2011年1月4 -5日 黑龙江考生和到武汉复试的考生

第一天上午:报到,资格审查,交费

第一天下午: 3:00—5:00(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第二天上午:上午8:30—11:30 专业基础笔试

第二天下午:下午2:00—5:30专业综合面试

五、录取

专业基础、专业综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位考生。测绘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最后录取人数(非参加复试人数,下同)20%,其他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最后录取人数10%。

六、其他

a)实验室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实验室的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

b)各复试小组组长为考场负责人,负责本考场的考务工作。

c)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务必遵守招生录取规定,违反招生纪律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