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的若干意见

2014-08-22
  • 阅读:

武汉大学关于建立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培养试验区的若干意见

研究生教育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创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重要支撑。加强跨学科人才培养,建立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既是新形势下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必由之路,也是充分发挥学校学科集群优势与交叉优势,打造创新型科研团队,促进学科理论重大突破和重要原创性科研成果的产生,提升学校综合实力的战略选择。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大胆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规律,以培育拔尖创新型人才为重点,以高水平导师团队和重大学科交叉项目为依托,创新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整合多学科教育资源,实现学科融合、精品孵化与精英培养的集成创新。

二、目标任务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学校跨学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要,着眼于研究生创新能力的提高与优秀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在比较优势明显的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新型交叉学科凝练方向、汇聚团队,每年遴选50名具有多学科知识背景和突出科研能力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建立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在研究生招收、导师配备、培养资助与管理评价等方面进行政策倾斜,积极营造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氛围和运行机制。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跨学科研究与跨学科教育相结合,实现创新型人才培养与优势学科发展的共赢;

(二)坚持平台构建与项目牵引相结合,以集成创新与学科交叉融合为重点,开拓科学研究新领域;

(三)坚持专家引领与团队协作相结合,确立“大师加团队”集体指导、协同培养制度,形成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与创新型团队建设相互促进的工作局面;

(四)坚持人才发展与机制创新相结合,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与教育资源向人才、向新的学科增长点集聚;

(五)坚持跨学科人才的择优遴选与培养过程的动态开放相结合,增强研究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四、实施内容

(一)创新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人才选拔机制

1、项目甄选

原则上以国家级重大跨学科项目为依托,以项目需求作为遴选博士研究生学科背景、招收人数的依据,由跨学科项目组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及招收考生学科背景和招生计划。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报: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2)教育部人文社科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4)国家973主持项目或一级子项目(不含外协)

(5)863重点项目或863目标导向项目(建设经费500万以上)

(6)对国家有重大影响的横向项目(不含外协,建设经费人文社科100万以上,理科200万以上,工科、信息学科和医科300万以上)

2、招生计划

逐步建立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逐级选拔、优中选优、分层次择优遴选的“试验区”人才招生机制:

(1)根据入选项目要求单列计划每年招收100名推免研究生(含直博生、1+4硕博连读生),作为试验区预备生进行重点培养,通过考核淘汰,确定30人进入试验区攻读博士学位。

(2)每年单列计划招收50名具有多学科背景及突出科研潜力的博士研究生进入“试验区”(含30名通过考核的优秀预备生)。

3、招生对象

(1)具有跨学科背景的报考普通类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生、直博生(本科和硕士期间或者硕士与博士期间所学专业为跨学科,以主导师学科背景为判断依据)。

(2)品学兼优,思维活跃,学术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一定研究基础和创新潜质。

4、选拔方式

推行“导师组共同负责的遴选机制”,扩大导师团队录取自主权,实行跨学科项目招生指标单列、招生目录单列、考核科目自主设计、录取方式灵活多样等政策。

(二)组建跨学科导师团队

1、导师团队的构成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可组建导师团队。导师团队一般由不同学科和不同领域教授、副教授组成,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导师团队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其中主导师由项目负责人担任或指定,导师团队其他成员共同担任副导师,原则上导师团队成员中应有一名国外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专家,从而实现导师来源的跨学科、跨单位、跨国别等多元化趋势。

2、导师团队主要职责

实行集体指导、协同培养制度,共同负责培养目标、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及科研训练等培养体系的制定与实施,主导师负责日常协调与管理,副导师协助主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学习和科研。

3、导师团队运行机制

建立导师团队指导规范,签订导师团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任务书,明晰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建立主导师领衔负责的团队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学校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导师团队工作绩效奖励,由主导师根据团队成员所承担的工作量及任务完成情况确定绩效奖励的分配;主、副导师共同协商确定科研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4、导师团队建设

在科研项目合作、出国研修等方面对导师团队予以支持,建设一支跨学科课程教学与高水平科研指导并重的导师团队。

(三)构建跨学科培养体系

1、培养方案

建立跨学科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导师团队依托跨学科项目制订多学科集成与交叉的培养方案,设计个性化学习培养计划;试验区的博士研究生应修学位课程数量及科目内容由导师团队根据需要协商确定,但应达到学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

2、课程建设

(1)加大跨学科课程体系建设力度

以跨学科试验区课程体系建设为依托,辐射并带动全校研究生课程质量建设。开设由知名专家和学科带头人以专题讲座为主要授课方式的研究生跨学科平台课程,建立博士研究生菜单式课程共享平台,增强研究生跨学科知识的传输与跨学科研究能力的培训。

(2)打造高水平国际化研究生教学团队

探索研究生高水平国际化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模式,积极推广合作授课、全英文授课、国内外校际远程课堂,促进培养理念变革和课程内容整合,推动跨学科相关知识的连接和跨学科知识体系的构建。

(四)强化跨学科科研能力训练

1、实行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实验室轮转制度。根据项目研究需要有针对性地在相关实验室、课题组交流学习、合作研究,实现跨学科研究方法的兼收并蓄。

2、组建研究生跨学科科研团队。在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申报中优先支持跨学科研究项目,实现从扶持单个优秀学生到带动研究生团队整体进步的转变,促进研究生团队协作、技能互补、知识共享等能力的全面提升。

3、加强产学研实践基地建设。拓展开放式创新研究空间,促进相关学科研究范式的理解与融合。

(五)探索跨学科研究生考核评价与学位授予机制

1、建立有助于激发活力和创造力的考核评价体系

遵循学术研究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注重创新能力的考核,由机械的论文数量评价向注重研究成果的创新性与关键技术的前沿性等综合性质量评价转变,采取个人考核与项目考核相结合、目标评价与发展性评价并重的方式,形成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质量评价体系。

2、突出创新型人才培养过程管理

加强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质量监控与动态管理,建立淘汰机制,通过书面审查和专家答辩方式强化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跨学科研究的博士研究生将退出试验区,停止相关资助,退出的指标空额由导师团队从其他在读博士研究生中择优补充。

3、建立跨学科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机制

建立跨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评价标准,组建由多学科专家共同组成的博士研究生跨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全程负责学位论文选题、开题、预审与答辩,实行学位审核的集体把关;鼓励协同攻关,跨学科研究生团队在相关学科顶级学术期刊共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第一、第二作者均可视作毕业答辩资格论文。

4、开拓研究生跨学科攻读双博士学位的新途径

积极探索跨学科教育新模式,深入推行弹性学制,开展研究生双博士学位实施的可行性探索。

(六)搭建跨学科学术交流平台

1、设立博士研究生跨学科学术交流基金

围绕基础理论、学术前沿举办跨学科导师论坛、博士生论坛、暑期学校,鼓励研究生参加形式多样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营造跨学科学术交流氛围。

2、拓展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国际学术视野

进一步加大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短期出国研修的资助力度,保证试验区内的研究生在读期间均有一次出国访学经历。

(七)完善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1、提高跨学科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提高“试验区”内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由12000元人/年提高到24000元/人/年,提高部分采取学校与导师对等资助的方式。

2、设立跨学科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对于“试验区”内中期考核优秀,科研潜力突出、创新能力强的博士研究生,加大奖励力度,按照学校与导师对等投入的方式,奖励12000元/人/年。

3、增设优博论文培育奖学金

经过严格评审,对已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潜质的优秀拔尖人才可适当延长学习时间(1-2年),延长期内除享有以往普通奖学金等各项资助奖励之外,学校给予优博论文培育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人/年。

4、加大师资选留力度

将跨学科优秀博士研究生纳入学校师资储备的重要来源,根据学生意愿优先与其签订师资博士后培养协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营造人才培养的创新发展氛围。深刻认识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对于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科研创新、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把握跨学科人才培养的基本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全面动员,凝聚共识,努力营造有利于激发活力与创造力的跨学科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氛围。

(二)加强试验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工作执行力。成立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跨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区领导小组,下设专家顾问组与工作组。其中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研究生院、学科发展与规划办公室、科技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院、人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与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跨学科拔尖人才培养的政策制定与实施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负责,形成研究生跨学科人才培养的工作联动机制。

(三)优化环境,理顺关系,积极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围绕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深化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全过程的改革,形成有利于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和学术精品孵化的快速反应机制。充分发挥“试验区”的辐射作用,努力破解当前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认真吸收、借鉴兄弟高校在研究生培养政策、机制和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制度保障,最大限度地激发教师、研究生的创新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