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验室团委工作实际需要,经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会研究,并报请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本单位内以民主推荐方式选任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团委书记(内设机构副主任)1名。任用条件和工作程序如下:
一、任用条件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在职人员,中共党员,具有从事学生工作的经历,须符合《武汉大学二级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二、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组成个别谈话推荐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书记汪志良任负责人,在实验室党委委员、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师生党支部书记中通过个别谈话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召开相关教职工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民主推荐。时间安排:2021年6月28日前完成
2.酝酿确定考察对象。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并在单位内公布名单。时间安排: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3.组织考察。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以个别谈话和综合测评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优缺点等内容。考察组名单如下:
组 长: 杨 旭
组 员: 汪志良 蔡列飞
时间安排:2021年7月1日前完成
4.确定建议人选。召开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党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结合考察情况,确定建议人选。时间安排:2021年7月2日前完成
5.人选公示。对确定的建议人选在单位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6.报批任用。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送学校审查审批、发文任用。
中共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委员会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