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2021-05-06
  • 阅读:

为切实做好我室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录取质量。

2、成立若干综合考核小组。每个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

二、招生计划

招生指标数:学术博士简章计划指标61人,工程博士简章计划指标17人,(其中非全日制计划指标3人)。扣除已招收2021级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共24人,本次考核实际可用学术博士计划37人,工程博士计划17人(其中非全日制计划指标3人)。

三、 外语水平考察

学校不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原应参加外国语笔试考生的外语水平由实验室直接进行材料审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 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2. 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或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高校);

3. 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为英语专业;

4. 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英文论文;

5. 其他能够证明外语综合水平的条件。

四、 确定候选人

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外语水平考察结果,实验室组织专家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议结论。4月28-30日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评议结果见附件,请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加入qq群:527119471。评议内容和评分:

1. 基本能力(占总评分50%):主要评价申请者的学历背景、专业背景、英语水平和科研成果等。

2. 培养潜力(占总评分50%):在申请者提交的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基础上,对申请者进行综合素质、培养潜力方面的评价。

五、 现场确认

(一)时间:2021年5月11日

(二)要求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交验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电子版,须个人签名);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六、 综合考核

(一) 时间与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时间为5月11-13日,综合考核方式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二) 考核内容

1. 专业笔试(5月11日下午):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研究能力、编程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学术研究能力、实践能力等。考核内容包括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编程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

2. 综合面试(5月12-13日):主要考察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生需准备PPT,介绍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构想和展望(8-10分钟);候选人汇报后,由考核小组专家进行提问,一般不少于15分钟,考核内容包括:科研基础,主要考查察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研究能力,主要考察候选人的研究成果、科研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和培养潜质等;研究设想,主要考查候选人对博士阶段拟开展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构想和展望等。

3. 英语水平(5月12-13日):综合面试时,同时进行英语水平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4. 考核测试过程将做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5. 成绩核算

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50%,英语水平20%的比例确定,前述各环节考核成绩、或总评成绩不及格者(60分及以上为及格)不予录取。

实验室配备充足人手,健全复核机制。在分数核算、考核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不出差错。

(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格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科学精神、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实验室在综合考核时将安排辅导员采取有效的方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4、初录名单确定后,实验室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四) 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 疫情防控

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实施。做好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工作,所有工作场地每天消毒,保证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预备好充足的防护用品供工作人员使用。不同学科专业要分时、分批有序安排考核。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七、调剂

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生源不足招生计划200%,在第一轮考核结束后若有剩余指标,实验室将接受相关专业考生调剂,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八、录取及奖学金

请见研究生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九、信息公开与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实验室将在网站公布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具体咨询与联系方式:

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78525

邮箱:guanlin1220@whu.edu.cn

联系人:关老师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7-68754920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初审打分及结果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