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优秀研究生标兵1名(包含在优秀研究生的基数内),各班具体指标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申请优秀研究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具备较强的学术科研及创新能力,2021-2022学年度所修学位课程成绩达到B及以上;
5.积极参加校园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
(二)申请优秀研究生标兵在满足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应符合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1. 2021-2022学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2021-2022学年度获得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一等及以上、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中的任意一项;
3. 创新实践能力突出,在研究生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励。
四、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申请
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的“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于11月26日17:00前提交所在班级评审委员会。
(二)班级初评
各研究生班组建班级评审小组,由班长、班委、学生代表、班主任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在班级内部通过投票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及排序,名单确定后在班级内公示1个工作日,并于11月29日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实验室复评
实验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实验室领导、班主任代表和班长组成。实验室评审委员会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优秀研究生候选人上报名单。各班排序第一的同学作为标兵候选人,经实验室评审委员会投票后确定研究生标兵最终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确定后在实验室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和分管领导分别在“智慧研工”系统“荣誉称号审核”中进行审核。
(四)学校审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培养单位初评情况,审定优秀研究生名单,组织评定优秀研究生标兵,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无)学校表彰
学校统一发文对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优秀研究生标兵另发奖金1000元。
五、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如发现学生申请人有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一经核实,立即撤消申请人获评荣誉称号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附件一:
班级 |
学生基数 |
优秀研究生推荐指标 |
2017-2018级博士班 |
29 |
6 |
2019级博士班 |
62 |
12 |
2020级硕士1班 |
47 |
9 |
2020级硕士2班 |
36 |
7 |
2020级博士班 |
81 |
16 |
2021级硕士1班 |
44 |
9 |
2021级硕士2班 |
43 |
9 |
2021级硕士3班 |
58 |
12 |
2021级博士班 |
77 |
15 |
附件二:优秀研究生标兵事迹材料撰写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