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田*(考生编号:04863190006003)主动申请放弃博士录取资格,根据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经实验室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在未录取名单中按考核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录取1人,现予以公示(附件)。
公示期为6月5日―6月15日,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或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方式:
1. 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27-68778525(工作时间开通),邮箱:hejinglin@whu.edu.cn,联系人:何老师;
2.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电话:027—68754920,联系人:陈老师。
(补录)2023年武汉大学测绘遥感国重实验室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