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室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室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规则、程序及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二、 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课1 | 业务课2 | 总分 | 可用计划 | 上线人数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 50 | 55 | 90 | 90 | 345 | 1 | 1 |
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1) | 50 | 50 | 80 | 90 | 315 | 1 | 1 |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03) | 55 | 55 | 85 | 85 | 330 | 1 | 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081601) | 55 | 55 | 85 | 85 | 330 | 1 | 0 |
摄影测量与遥感(081602) | 55 | 55 | 85 | 85 | 330 | 2 | 2 |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081603) | 55 | 55 | 85 | 85 | 330 | 1 | 2 |
遥感科学与技术(140400) | 55 | 55 | 85 | 85 | 330 | 1 | 1 |
电子信息(085400) | 50 | 50 | 80 | 80 | 310 | 21 | 30 |
资源与环境(085700) | 50 | 50 | 80 | 80 | 320 | 30 | 32 |
补充说明:
(一)学术学位专业:测绘科学与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位领域:电子信息(全日制)、资源与环境(全日制)、电子信息(非全日制)、资源与环境(非全日制)。
(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081601)、摄影测量与遥感(081602)、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081603)参加了我校统一招生平台试点,统一招生平台试点内统一划线的专业生源共享。
(三)电子信息(085400)、资源与环境(085700)可用计划包含“卓工计划”(全日制)共5个、非全日制计划共15个。
(四)“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按学校公布的分数线执行。
(五)招生可用计划的使用会根据生源质量及复试情况进行调整,调剂可用计划以调剂复试公告为准。
三、 调剂政策
(一)调剂要求
1. 我校培养单位内按一级学科(或学科大类)统一自命题科目的、不同培养单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统一自命题科目的,可优先接收相同初试科目的调剂考生。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4.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于调剂复试前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5.接收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复试
第一轮复试录取结束后,在还有剩余招生指标的情况下,实验室接受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 复试安排
2024年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严格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考核专家小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14:30-17:00
地点:武汉大学信息学部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本部(武大信部操场边)二楼报告厅
说明:资格审查时,需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含统考、单考、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不予复试。复试当天,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进入考场,用于验核身份。
复试费用100元/人(现金),实验室按校财务部规定在资格审核时收取。
(二)复试时间和内容
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于3月27-28日举行,原则上同一专业或领域考生的复试由同一组复试考核小组完成。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在“复试通知QQ群775904399”里发布。学术学位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复试内容如下:
1.英语口语:现场口语测试,时长5-10分钟,考核基础会话能力;
2.编程能力:现场口试,时长5-10分钟,考核编程基础与编程思维;
3.综合面试:时长10-20分钟,主要考察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三)评分与成绩核算
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撰写评语和打分,复试结束后立即交由实验室统一保管。复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编程能力测试*15%+英语口语测试*5%+综合面试*20%)
其中“英语口语测试”、“编程能力测试”、“综合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记。复试中各科目及格线为60分,任何一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诚信复试
实验室将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和复试过程真实可信。依照教育部规定,有必要时,实验室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录取并上报研究生院。
五、 咨询与答疑
为保证考生联系咨询渠道畅通,实验室设立2024年硕士复试咨询答疑QQ群“考研复试-2024测国重群”,群号为:775904399,入群请注明真实姓名及报考专业,考生还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27-68778525,电子邮箱hejinglin@whu.edu.cn,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复试的同时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
(二)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必要时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 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 双向选择
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择将在入学后第一学期内进行。
十、 信息公开
实验室网站(http://www.lmars.whu.edu.cn/)通知公告专栏将公布本细则及后期公示信息。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均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对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实验室或主管部门反映。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27-68778525,电子邮箱:hejinglin@whu.edu.cn;崔老师(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27-68754125,电子邮箱wdyz@whu.edu.cn(电话联系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反映情况要实名、坚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便于调查核实,实验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
十一、其它
本细则由实验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参考《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武汉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并由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