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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 2023—2024 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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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验室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即日起开展2023-2024学年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根据学校通知,实验室将对申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从中择优确定本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名单。

 

一、评选要求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

二、评选流程

评选整体流程、学生申报流程见附件1

实验室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指标如下表。

 

优秀学生干部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校级指标

10

21

院级指标

10

21

三、时间安排

511日:实验室发布评优通知,各班级和学生组织开展评优工作。

5132200前:申请人在二课平台完成申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142200前:各班级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各班级召开班级评议会,确定班级拟推荐名单,完成班内赞成率测评(学生组织推荐人选须上报对应班级,在班级评议会上一并完成班内赞成率测评),并在二课系统中完成班级审核。

515-516日:实验室对班级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

517-520日: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521日:实验室汇总信息并提交至校团委。

 

在评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和意见,可联系实验室团委蔡璐阳老师(联系方式:027-68778438),办公地点:实验室本部3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