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验室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即日起开展2023-2024学年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根据学校通知,实验室将对申报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并从中择优确定本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推荐名单。
一、评选要求
(一)“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 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
(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
二、评选流程
评选整体流程、学生申报流程见附件1。
实验室优秀学生干部和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名额指标如下表。
| 优秀学生干部 | 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
校级指标 | 10 | 21 |
院级指标 | 10 | 21 |
三、时间安排
5月11日:实验室发布评优通知,各班级和学生组织开展评优工作。
5月13日22:00前:申请人在二课平台完成申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月14日22:00前:各班级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各班级召开班级评议会,确定班级拟推荐名单,完成班内赞成率测评(学生组织推荐人选须上报对应班级,在班级评议会上一并完成班内赞成率测评),并在二课系统中完成班级审核。
5月15日-5月16日:实验室对班级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
5月17日-5月20日: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5月21日:实验室汇总信息并提交至校团委。
在评选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和意见,可联系实验室团委蔡璐阳老师(联系方式:027-68778438),办公地点:实验室本部31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