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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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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各班级: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参与社会工作、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通知》,现将“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和“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

4.在“第二课堂”某一领域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活动。注:需提供相关证明,志愿者必须通过“志愿汇”APP注册成为志愿者。

(二)“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严于律己,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在经学校各有关单位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任职时间达半年及以上;

4.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无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度学习成绩居所在班级前50%;

5.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成绩;

6.工作作风扎实,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所在班级民主评议同意推荐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3;

7.具有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劳动教育等相关记录。注:需提供相关证明,志愿者必须通过“志愿汇”APP注册成为志愿者。

三、评选比例

实验室组织评选的“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人数推荐比例不超过实验室和南极中心学生总人数的1%;“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推荐比例不超过实验室和南极中心学生总人数的2%;院级相应荣誉称号按照不超过校级对应荣誉称号两倍的比例进行推荐。已被评为2021年度“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武汉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四、申报程序

各班级严格对照通知各项规定进行申报。申请对象须认真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由各班级班长收集材料并牵头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后,于5月20日中午12:00前将符合要求的学生材料、申请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研究生会邮箱liesmars@126.com(文件命名方式为“班级名称+推优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表签署好班级意见后交至兼职辅导员李梦怡老师处(214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申报材料将由实验室团委进行审核筛选,并对结果进行公示。以上工作完毕后,候选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将由实验室团委统一上报至学校团委。

五、有关要求

(一)各班应认真组织好此次评优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审查,宁缺毋滥,切实保证评优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二)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各班级要对初步推报候选人选进行全面了解,按要求开展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由班长按规定要求进行报送。

(三)坚持实事求是,确保工作质量。各班级应及时告知班级成员本项工作内容,并做好解释工作,引导班级成员积极申请,如实填写上报。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南极测绘研究中心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附件2:武汉大学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申报表

附件3:申报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