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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研究生招生巡回宣传活动安排通知

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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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8)》(以下简称“质量工程”),着力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促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我处拟于2017年5月中下旬-9月初组织部分干部、教师分赴部分高校开展现场研究生招生宣讲及咨询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7年5月中下旬—9月

二、活动内容:介绍学校总体情况,各类研究生招生政策,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学科实力、科研水平、导师力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就业状况等;接受考生现场咨询;组织面试考核等。

三、宣传路线:拟分成8个片区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中南组、西南组、华东组、东南组、华中组、华北组、西北组、东北组。各片区招生宣讲路线详见附件1。

四、人员组成:根据往年生源状况,各培养单位选派参加招生宣传人员,最后由研究生院综合确定各片区最终的招生宣传人员组成。鼓励培养单位推荐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或其他领导担任片区负责人,负责该片区招生宣传。

(1)主讲人:由相关部门或培养单位负责人、研究生导师担任,负责学校总体情况及学科专业特色介绍。

(2)校级联络员:由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与相关高校联络,确定校级宣讲会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研究生招生政策咨询。

(3)院系联络员:由院系教学秘书或研究生辅导员担任,协助校级联络员做好咨询会相关工作;负责与宣讲学校的对应院系落实与学生见面会相关事宜。

五、经费支持:研究生院与各培养单位分别负责各自单位派出人员的费用。

六、有关要求:研究生生源质量对学校的学科发展、培养质量和科研实力提高有着直接而深远的影响。研究生生源竞争日趋激烈,招生宣传工作是提高我校知名度、吸引优秀生源的有效途径。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队伍、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优秀人员参加招生宣传工作,并请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武汉大学2017年选派研究生招生宣传人员登记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联系人:崔晓娟 易静

联系电话:68754125 68752332

邮箱地址:2581703405@qq.com

1061210503@qq.com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

2017年4月14日

附件1

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宣传活动路线

中南组(5月10日左右):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

西南组(5月17日左右):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

华东组(5月24日左右):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

东南组(5月24日左右):南昌大学、厦门大学

华中组(5月31日左右):郑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华北组(5月31日左右):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西北组(6月7日左右):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

东北组(6月14日左右):辽宁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

七、八月份,举办武汉大学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

九月份,各培养单位可针对本单位优质生源高校自行开展招生宣传及面试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