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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政审工作通知

20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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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级初录硕士生:

2015年初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等材料即将开始发放,材料将通过EMS 快递方式寄出,具体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材料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函。由学生档案所在单位用黑色笔填写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应届本科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出具;非应届初录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表”由其工作单位党委或政治部门出具政审函;没有参加工作的初录研究生由街道或者村镇填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公章为党委或政治部门公章才有效)。

材料二:培养合同。一般计划考生今年不需要填写培养合同。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注意事项:“录取院系”为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录取专业”请确认后再填写;合同反面还需盖章、签字、署日期,内容填写完整后三份全部返回学院,由学院统一盖章后返还。

如不及时回交上述2项材料将无法按时取得录取通知书(上述材料在学校审核合格情况下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材料三:调档函。普通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所需档案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档案必须在6月1日前寄回,应届毕业生档案最迟不能超过8月寄回。定向考生不需寄送档案。

今年本校应届生不再发放调档函。武汉市内考生(以报考时填写通信地址为准)请于5月20日起自行到实验室214办公室领取材料,武汉市外考生将于5月20日寄出材料。

注意事项:

1.材料寄出地址为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如果有变化请联系68778525进行更改。

2.材料回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29号,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430079,电话68778525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科学院开具):

湖北省外的同学: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

基层党组织:中共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委员会

湖北省内同学: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基层党组织:中共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委员会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各考生自行保管不要在开学前邮寄到实验室研工办,如丢失本室概不负责。同时保证开具的介绍信有效时间在9月10日后。

4.户口:考生同意转户口入“武汉大学”的,请在开学前将户口从原地方提出(具体咨询原本科学院)。户口迁移单保管在自己手上,不要邮寄到实验室。如丢失本室概不负责,开学后由各班统一转户口。

5.实验室2015级硕博士新生QQ群号:460169455,请各位新生加入,方便后续的工作通知。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