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初录硕士生:
2015年初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函等材料即将开始发放,材料将通过EMS 快递方式寄出,具体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材料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函。由学生档案所在单位用黑色笔填写思想品德表现并加盖公章(应届本科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出具;非应届初录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表”由其工作单位党委或政治部门出具政审函;没有参加工作的初录研究生由街道或者村镇填写。必须有负责人签字,公章为党委或政治部门公章才有效)。
材料二:培养合同。一般计划考生今年不需要填写培养合同。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考生培养合同一式三份。注意事项:“录取院系”为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录取专业”请确认后再填写;合同反面还需盖章、签字、署日期,内容填写完整后三份全部返回学院,由学院统一盖章后返还。
如不及时回交上述2项材料将无法按时取得录取通知书(上述材料在学校审核合格情况下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材料三:调档函。普通考生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所需档案材料;非应届毕业生档案必须在6月1日前寄回,应届毕业生档案最迟不能超过8月寄回。定向考生不需寄送档案。
今年本校应届生不再发放调档函。武汉市内考生(以报考时填写通信地址为准)请于5月20日起自行到实验室214办公室领取材料,武汉市外考生将于5月20日寄出材料。
注意事项:
1.材料寄出地址为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地址和电话,如果有变化请联系68778525进行更改。
2.材料回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29号,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430079,电话68778525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科学院开具):
湖北省外的同学: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
基层党组织:中共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委员会
湖北省内同学:介绍信抬头写:中共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
基层党组织:中共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委员会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各考生自行保管,不要在开学前邮寄到实验室研工办,如丢失本室概不负责。同时保证开具的介绍信有效时间在9月10日后。
4.户口:考生同意转户口入“武汉大学”的,请在开学前将户口从原地方提出(具体咨询原本科学院)。户口迁移单保管在自己手上,不要邮寄到实验室。如丢失本室概不负责,开学后由各班统一转户口。
5.实验室2015级硕博士新生QQ群号:460169455,请各位新生加入,方便后续的工作通知。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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