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人事部统一部署,实验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实施方案报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等考核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岁(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的工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2014年12月3日实验室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接受网上报名。2015年1月14日前应聘者通过武汉大学人事部招聘网进行网上报名。
3、网上资格初审及公示名单。2015年1月14日前实验室资格审查小组在人事部招聘网上初审应聘者求职材料。经人事部网上复核后,公示初审名单。
4、现场确认。初审名单公示后一周内,实验室将在网站上发布现场确认通知,应聘者须按要求到实验室进行现场确认,提交应聘材料。具体如下:
①应聘者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武汉大学辅导员应聘登记表》(人事部招聘网上报名生成打印);
②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中共党员以及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基层党委出具,并注明入党时间)。
5、公示考核名单。现场确认后次日,实验室网站公布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者名单及笔试时间和地点。公示名单包括应聘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最高学历和学位、本科及以上主要教育经历等主要内容。
6、招聘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综合成绩中各占50%。其中面试环节,实验室将按照学校要求,会同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学工、研工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面试小组,且参加面试人数不低于招聘岗位数的3倍。实验室将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择优、等额产生考察人选。
7、公示考察名单。实验室党政联席会议经民主讨论,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实验室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人事部、研工部备案。
8、用人考察。2015年3月-4月中旬,实验室对考察人选进行岗位工作考察,考察以工作实习为主,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价值取向、人品性格、专业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